根据《关于评选2021年度心理健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校员工〔2022〕3号)文件要求,公司组织了心理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工作。经公司初评,拟推荐刘斌(排名第一)、王广旭两位候选人参加公司评选。
现对推荐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4月11-13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拟推荐结果有异议,请与公司学工组联系,联系人:刘老师,0759-2383017,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要求的,经公司批准后予以推荐。
taptap点点
2022年4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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